“保税物流+供船维修”监管新模式(第六批)

为破解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船舶维修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维修服务时,存在部分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无法办理保税状态下船舶维修所需···


为破解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船舶维修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维修服务时,存在部分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无法办理保税状态下船舶维修所需零配件进出口手续的问题,属地海关充分发挥“保税+”政策和制度优势,联合口岸海关创新开展“保税物流+供船维修”监管新模式试点,通过对该类业务实施分段监管,打通保税物流模式下供船维修业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细化了监管环节的同时强化属地与口岸海关间的功能互补和完善,保障钦州港片区企业国际航行船舶维修业务顺利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依法实施保税监管审核。改革前企业无法在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开展外籍船舶物料供应、维修保养等港口配套服务,船舶需占用货运码头开展供船维修,导致货物通关效率及配套服务的专业性受到制约。改革后企业可先行将零配件通过出口报关方式运输至出口监管仓库存储,船舶停靠企业自有专业船坞后立即开展维修保养作业,大幅提升业务效率和质量,同时可提前享受出口退税等政策,有效缩减企业成本。

(二)据实制定作业监管措施。口岸海关对待维修国际航行船舶停靠、作业实行“一事一议”审核制度;船舶准予靠泊维修后,企业可以向属地海关办理保税物流货物出库和一线出境手续;货物供船维修参照国际航行船舶供船物料监管事项办理,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分别作为收货地和供货地海关进行审核;支持维修替换下来的货物申报进口。

(三)分段监管无缝衔接。加强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之间联系配合,强化保税入出库和供船维修出境监管,船舶离境后属地海关根据企业船舶进境申报材料或供船物料审批表予以一线出境报关单人工结关。

二、实践效果

该改革举措实施后,有效解决了钦州港片区部分特殊企业(如涉及军工等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无法办理保税状态下国际航行船舶维修零配件进出口的手续问题,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依职责对该类业务实施分段监管并形成监管闭环,打通服务业务的“最后一公里”。自2022年3月以来,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此种方式申报船舶维修用钢结构件65批次,342.29吨,共计价值224.47万元人民币。

三、创新点

全区首创。

(一)允许试点企业依需向属地海关申请设立保税仓库或出口监管仓库,相关货物通过报关方式申报进出保税物流监管场所,支持部分特殊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维修业务。

(二)对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开展的国际航行船舶维修业务实施分段监管模式,通过保税物流模式开辟业务领域、通过供船维修模式打通业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细化监管环节的同时强化属地与口岸海关间的功能互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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