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落址五象新区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成为主要任务之一。以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复杂,涉及部门多,跨度时···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落址五象新区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成为主要任务之一。以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复杂,涉及部门多,跨度时间长,是企业开展项目建设中最头疼的环节。如今,南宁片区推行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分阶段审批+提前介入监督”为特点的“拿地即开工”改革模式,直接促使产业用地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由原来的至少22个工作日缩短至“即时办结”,且项目业主“最多跑一次”即可拿到一整套规划许可证件,属全国首创。审批环节放宽,允许“先上车后补票”,项目建设效率将得到极大提高。早在2019年9月,五象新区管委会就开始探索“拿地即发证”的模式:业主竞拍摘地后,一次性办结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出现了“拿地即开工”的雏形。2020年3月,五象新区管委会(南宁片区管委会)出台《五象新区产业类“拿地即开工”项目施工许可办法》,推行五象新区产业类项目“拿地即开工”、“先建后验”施工许可核发与管理机制,明确了“拿地即开工”项目施工许可核发的适用范围、前置条件、审核材料、容缺后补清单、操作程序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这标志着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模式正式启动。3月20日,绿地东盟总部项目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当天,拿到了第一张由五象新区管委会规建局正式发出的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的施工许可证,成为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首个“拿地即开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一整套规划建设许可证都是在绿地东盟总部项目揭牌当天下午核发。4月,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试行“拿地即开工”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南宁市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改革。 作为率先全面系统推行“拿地即开工”改革的政策文件,《通知》明确了“拿地即开工”改革的实施范围及程序,提出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等多项改革创新措施。 在针对产业类项目开展“拿地即开工”或只针对带方案出让土地实施“拿地即得证(规划许可证)”的模式的基础上,《通知》明确了南宁市“拿地即开工”改革的实施范围为南宁市行政范围内已签订投资协议的招商引资项目及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取得立项批复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策的普适性更强,范围更广,受益项目更多。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实施范围。“拿地即开工”改革模式的实施范围框定为南宁市行政范围内已签订投资协议的招商引资项目及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取得立项批复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二)制定实施程序和材料清单。“拿地即开工”的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准备和主体施工许可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三通一平、土方开挖、临时设施和围挡施工;主体施工许可阶段包括基坑支护阶段和工程建设阶段。而对于项目建设单位来说,前期准备阶段只需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提交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承诺书;主体施工阶段需要的土地不动产权证、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单体方案批复文件、建筑定位图等则可以容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即可。
(三)确定可以容缺的申请材料及后补时限。项目用地批准手续中只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的,不动产权证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前补齐;在申请基坑支护施工许可时,可容缺经审定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单体方案批复文件和建筑定位图,建设单位需承诺在办理项目工程建设阶段(含地下室)施工许可前补齐;在办理各阶段施工许可时,企业承诺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工会经费、工伤保险。在办理工程建设阶段施工许可时只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含消防专篇)、人防审查合格意见书的,需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在取得施工许可后60个日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在取得施工许可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人防施工图审查备案在取得施工许可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
(四)完善其他注意事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进度需要选择申报施工许可的阶段,也可以一次性办理全阶段施工许可,前期准备阶段由各部门按照职责进行监督;后两个阶段必须按照要求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阶段施工许可证,并接受监督。基坑支护和工程建设两阶段需分开办理的,需分阶段立项。阶段申报材料一次性完整提供,可多次使用,出现超许可阶段范围施工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停工,拒不执行的移交城管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地下和地上主体工程应为同一家施工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应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实践效果
(一)最大限度的缩短了业务审批时限。按照南宁市以往的审批方式,企业从取得建设用地到最后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时限由原来的22—25个工作日缩短至“即时办结”。
(二)以建设单位的信用作为基础的“拿地即开工”模式,能提振投资企业信心。同时利好政策在促进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能起到非常良好的推进作用。由万有(南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开发的南宁万有国际旅游度假区酒店会议中心项目于今年3月27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根据“拿地即开工”改革的新模式,当天发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企业实现了“拿地即开工”。 对企业来说实施承诺制审批,材料容缺后补,使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持。
(三)有利于对产业引入招“真商”。产业项目用地,寄托着地方政府对于所在区域发展战略产业的迫切期望,往往配套着系列优惠政策。实行产业类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模式,严格执行拿地后按公示方案实施建设。有利于从土地供应的源头即择选出真正做实体产业的企业,杜绝“假产业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的不良企图,从而真正实现地方政府的产业战略发展目的。
三、创新点
具有全国首创性和系统集成性。区别于先建后验模式、提前服务模式(“模拟审批方式”、“政府代办模式”)等几种“拿地即开工”模式,创新性地开展分阶段审批+提前介入监督模式:允许分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有利于项目进行融资),竞得土地后,建设单位承诺承担所有责任(先行开工造成可能与后续审批有差异而产生的风险和其他的纠纷问题),并可以直接从政府采购的预选承包商中选定施工单位,住建部门提前介入质量和安全监督,即可挖土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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