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全区首创的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登记模式。通过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流程再造,将登记时间从14个工作日压缩至1天,实现“零时差”领证,极大提升了用海项目的审批···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简易办”改革工作部署,提升重大项目海域使用权登记便利度,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积极推动海域使用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打破各部门数据壁垒,在全区率先创新实施“交海即交证”登记模式,极大提升海域使用不动产登记效率,获得市场主体高度好评。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协同会办机制。由钦州港片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牵头,与海洋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海域使用金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立健全“交海即交证”的会商会办机制,打破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壁垒,共享海籍调查信息、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信息、海域使用金缴纳情况、用海批复等数据,推行“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服务模式。
(二)实施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基于各行业主管部门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对原海域使用权登记业务流程进行逐项梳理后,将海籍调查前置,优化签订出让合同、缴纳海域使用金、出具用海批复、海域使用监管信息录入、海域使用权证登簿等环节,实行“一窗受理、后台流转、串联审批、一窗出证”的审批服务模式,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企业只需在一个窗口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即可,无需提交重复材料,避免了在不同部门之间往返跑动。
(三)实行“零时差”交证服务。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交海即交证”备案申请后,即刻启动靠前服务机制,提前介入指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并依托各行业主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协调组织多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多个环节审批,并办理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交海的同时向用海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交海即可领证的“零时差”。
二、实践效果
改革实施前,用海单位在完成海域使用权招拍挂交易后,需要在海洋管理、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金缴费等多个部门来回跑,完成合同签订、用海批复、缴费、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录入等环节后再申请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整个过程累计需14个工作日左右。改革实施后,用海单位在完成海域使用权招拍挂交易后,只需在一个窗口提交一次材料,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合同签订、用海批复、缴费、海域动态监管系统录入等环节,并于当日完成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和领取证书,办理时间减少13个工作日,办理效率提升92.9%,实现“交海即交证”。
三、创新点
全区首创。
在全区率先打破涉及海域使用权登记的各部门数据共享壁垒,将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海域使用金、出具用海批复、海域使用监管信息录入等多环节优化整合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打造交海与领证“零时差”服务模式,极大提升海域使用权登记办理效率。

发表评论
最近发表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