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模式(第五批)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简称钦州港片区)聚焦绿色化工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简称钦州港片区)聚焦绿色化工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率先细化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深度规范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具体履职标准,实现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的量化管理,破解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不会管、不愿管、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有效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一、主要做法

(一)率先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7大职责的规定,钦州港片区在严格遵循和执行法律条文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率先在全国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7大职责逐一细化为10大部分内容,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了《钦州港片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建立了60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标准。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职责清单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智慧监管模式。创新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照单履职信息化系统和手机APP软件,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系统企业端或手机APP进行实名认证,并按要求定时或不定时对照职责清单的履职标准将安全生产的履职情况通过APP上传报送。企业主要负责人也可以通过APP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巡查、巡检、落实、处理以及特殊作业审批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办、监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系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在线监管,及时了解、跟踪履职情况,并对照职责清单及时提醒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清单完成履职动作,实现远程实时监管。

(三)将履职标准纳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执法依据。对照钦州港片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清单,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履职标准作为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执法重要参考依据。未按标准履职但未发生事故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按标准履职导致发生事故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企业撤销其主要负责人的职务以及对主要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等行政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二、实践效果

(一)有效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的履职水平。通过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标准,厘清了履职界限,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明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应该做、必须做、时常做的工作,帮助企业积极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正确、高效履职,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履职能力,避免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

(二)有效提升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通过智慧化监管和明晰履职清单标准,不断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履职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安全主管部门对企业生产过程监管不到位的盲点、堵点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主管部门监管执法人手不足等问题,较好地提升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能力。

三、创新点

全国首创。

以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准则,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标准,实现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量化、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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