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流动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第二批)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扎实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积极争取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支持,深入开展···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扎实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积极争取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支持,深入开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中国—马来西亚“两园双园”之间跨境投融资和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扩大和便利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使用。

一、主要做法

(一)推动跨境投融资和跨境资金流动业务创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展包括投融资便利化和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的两大类、五项金融创新试点任务。开展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为马来西亚银行同业服务关丹产业园区建设及园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人民币流动性支持。开展境外项目贷款业务,允许试点银行向关丹产业园区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试点银行凭客户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简化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离岸划转业务办理流程,在试点银行开立的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与在马来西亚开立的离岸账户之间划转可根据客户指令等直接办理。开展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允许试点银行开展人民币信贷资产对外转让,目前可跨境转让的资产种类包括国内信贷资产中的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和国内信用证风险参与资产两类贸易融资资产。

(二)建立金融创新试点自治区级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试点银行工作职责。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亲自挂帅担任协调机制召集人,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新试点全局性重大事项。

(三)制定业务具体操作指引并强化监管措施。针对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分别制定具体操作指引,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工作要求、风险管理、信息报送等,并建立业务台账。同时,要求试点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有关规定,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开展跨境金融创新相关业务。

二、实践效果

(一)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有效连接了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提高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0年8月26日,中国银行钦州分行为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成功办理首笔人民币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金额1480万元人民币,期限163天,转让利率3.0%,较同期一年期LPR利率优惠85BP,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5.7万元。

(二)境内外银行机构实现“双赢”。拓宽辖区银行国际业务,境内银行资源进一步盘活,有效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益。跨境人民币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丰富,境外金融机构配置境内优质人民币金融资产的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有利于银行开发境内外联动产品激发市场活力。

(三)有效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拓宽境外项目融资渠道,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人民币资金支持,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份额,有力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和马中关丹产业园共同发展。

截至2021年7月底,跨境金融试点中的5项创新业务全区已全部落地,业务量合计53.12亿元,其中钦州辖内试点银行累计办理了创新试点业务35笔,业务量合计15.32亿元人民币。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累计共办理12笔,金额合计5.28亿元,均属于境内人民币资金同业融出;境内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累计共办理21笔,金额合计10.01亿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累计办理2笔,金额合计0.04亿元。

三、创新点

全国首创。一是“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属全国首创。二是“境外项目贷款、简化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离岸划转、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4项业务属全国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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