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数字人民币”场景融合创新(第六批)

邮储银行广西分行响应“数字中国”建设和“双碳”目标,依托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以下简称南宁片区)管委会的支持,结合数字人民币试点和绿色金融创新,运用创···


邮储银行广西分行响应“数字中国”建设“双碳”目标,依托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以下简称南宁片区)管委会的支持,结合数字人民币试点和绿色金融创新,运用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企业,促进结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成功实施全国首笔结合“碳减排支持工具+可持续发展挂钩+数字人民币贷款”业务,展现了金融创新在支持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筛选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企业。

2021年11月8日,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邮储银行广西分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促进企业绿色转型。

(二)运用可持续发展挂钩机制促使企业增产提效。

具体到落地层面,可将贷款利率与融资主体预设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挂钩,若该企业在约定期限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双方约定目标,则企业可在贷款期限内持续享受优惠利率,以此激励企业主动减排降碳、实现绿色转型发展。

(三)与业务主管部门积极沟通落地。

邮储银行广西分行公司金融部积极联系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金融研究处,4月中旬邮储银行总行推出数字人民币公司贷款业务,区分行公司金融部抢抓机遇,结合日常工作中积累的碳达峰碳中和业务实践经验,撰写全国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可持续发展挂钩+数字人民币”贷款服务方案。

二、实践效果

邮储银行广西分行与广西某能源有限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该公司是广西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旗下的能源产业投资运营公司,专注于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投资运营。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内获得邮储银行资金支持,截至2024年3月,该公司在邮储银行广西分行的贷款余额达到了4463.04万元,其中,“碳减排支持工具+可持续发展挂钩+数字人民币贷款”贷款余额368.2万元。贷款用于总装机容量8.4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估算该项目年均发电量807.79万kWh,与目前的燃煤火电厂相比,该项目每年可节约标煤2463.75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053.64吨,节能降耗及环境效益显著。

三、创新点

全国首创。

邮储银行广西分行采用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机制,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并与企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挂钩,激励企业实现碳减排。此外,邮储银行还利用数字人民币特性,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并降低费用,通过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实现闭环流转和真实可信的贷款用途,提高资金效率。这些措施不仅促进了环境与社会效益,还为南宁市数字人民币试点提供了有效应用场景,为南宁片区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分离式海关税款担保保函模式创新(第六批)

为解决进出口企业获取银行授信困难、授信额度不足、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助力进出口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广西北部湾银行办理广西首笔分离式海关税款担保保函业务,促进进出口企业盘活税款资金,提升通关速度。该业务有效提升了全区的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企业实际需求,探索分类保函业务实践新模式。

改革前,保函业务申请人和被担保人同一主体,金融机构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保证金或其授信额度来决定是否提供保函服务,但由于企业资信差异等情况,部分企业难以获得必要的授信额度,限制了交易中的灵活性和效率。

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以下简称南宁片区)管委会指导和支持属地金融机构广西北部湾银行推出了分离式海关税款担保保函服务,允许担保公司作为独立的申请人代表被担保人申请保函,为进出口企业节约了资金成本、缩短了货物滞港时间,让企业切实享受了“先放后税、一保多用”的政策便利。2023年3月8日,广西北部湾银行为广西北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了5000万元额度的海关税款担保保函,实现自治区内首笔分离式海关税款担保保函。目前该业务已落地3笔金额合计1.6亿。在该业务中,被担保人北港资源、反担保人北港融资担保公司和保证人北部湾银行均为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内的企业。

(二)落实海关总署改革任务,厘清分离保函业务合规新逻辑。

2021年12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决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南宁片区管委会积极响应海关总署税款担保改革,通过落地分离式海关税款担保保函允许担保公司使用其银行授信额度为企业提供全国通用的担保服务,在落实海关总署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汇总征税和税款担保功能,实现集中缴税和额度循环使用。此外,南宁片区明确分离式保函业务逻辑清晰,方案可行,适用我国《担保法》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与我国当前法律法规不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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