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海关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当前疫情期间和国家支持复工复产、促进外贸增长的形势下,探···
为进一步保障海关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当前疫情期间和国家支持复工复产、促进外贸增长的形势下,探索对钦州海关保税港区已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不出区直接进入“分类监管”账册进行仓储,并简化进出区手续,为区内仓储企业提供切实便利,化解特殊时期企业仓储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完善改革创新机制
1.制定配套监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署令164号,第243号修正)、《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2016年第72号公告)等法规文件制定监管制度,实现统一研判标准、理清部门职能、优化业务流程。
2.强化职能指导和完善沟通管理机制。在履行自身监管职能基础上,开展风险研判和政策研究,建立与钦州港海关的联系机制,切实将分类监管政策优势落到实处。
(二)强化企业诚信管理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按照海关信用管理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质量,采信企业承诺,推动企业自律守法经营;要求开展该类业务企业信用等级必须为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类别必须为物流仓储企业;严格审核备案时进行,要求开展该试点业务企业必须应用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wms)与海关联网,并要求企业能够向海关报送相关数据。
(三)加强监管,行成闭环管理
强化事前准入、事中监督、事后监管的闭环链条管理,运用日常监管、业务核查、专项稽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后续监管,对查发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实施业务推出机制,增加海关管理威慑力,确保“管得住”。
1.入区管控。企业提交一般贸易货物已办结海关相关手续的相关单证,于辅助系统通过“分类监管管理”模块备案货物入区详细情况。
2.日常监管。企业通过辅助系统设立“分类监管账册”,并定期向海关报送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海关将企业递交库存、wms系统库存进行账账比对,并开展日常巡查。巡查时主要核对货物存储位置、货物品名、货物类型是否如实申报、不同类型货物是否分别堆存,防范串换货物风险。海关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区内仓储企业与保税货物有关的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开展稽核查,对进出区非保税货物进行抽查。
3出区管控。企业通过“分类监管”账册申报出区,由职能处室和风控部门研究设定相关抽查比例和预定查验要素,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查验核放工作。
4.实施业务退出机制。企业存在违反监管行为时,海关可对企业实施警告、暂停账册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实施业务退出机制。
二、实践效果
(一)促进执法规范。采取“制度规范+系统监督+适当人工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保税港区直转分类监管货物进行监管,改变当前一般贸易货物入保税监管场地一事一批的现状,促进执法规范化、系统化,间接节约海关人力资源。
(二)企业减负增效。钦州海关保税港区“港区直转、分类仓储”模式改革的开展有利于抗疫情、稳增长、促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整合区内企业内部仓储资源,盘活区内仓库利用率,提升运转效能,每一辆运输工具能节约报关和运输费用约800元,每年可为企业节约各种成本累计约3000万元。
三、创新点
钦州保税港区内仓储企业可申请非保税货物入区与保税货物同仓存储,从保税港区码头进区的一般贸易货物在已办结海关手续的前提下,不用实际出区并再次申报入区,通过虚拟核放的形式、报入“分类监管”账册进行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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